船员朋友们注意啦!广州港伶仃航道51-47号灯浮附近水域临时航路12月2日起开通
各位船员朋友:
为尽量减小广州港49号灯浮南侧航道内沉船打捞作业(位置:22°41.200′N,113°41.0′E)对港口生产的影响,设置了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,详情如下:
非常重要,请注意!
1.使用时间:2017年12月2日起每天0600时-1800时;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告。
2.限定条件:风力小于6级时使用。
3.临时航路内实行有计划单向通航,航经船舶吃水按照10%富裕水深控制;速度原则上控制在8节内;禁止船舶在临时航路内并行,追越。最小海图水深9.4米。
4.临时航路现场设有拖轮应急,过往船舶除服从广州VTS的交通组织外,还应服从海巡船艇的现场指挥。
5.广州港49号灯浮南侧航道内沉船(位置:22°41.200′N,113°41.0′E).
通过临时航路注意事项
一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:
(一)进港时,船舶航行至47号灯浮时转入临时航路,真航向008°,航行0.66海里抵临时航路右侧标转真航向328°,航行0.8海里抵50号灯浮转入原伶仃航道航行。出港时,船舶沿上述航线反向航行。
(二)33LD锚地暂停使用。
二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使用期间:
(一)撤除广州港49号灯浮,广州港50号灯浮沿航道轴线北移0.4海里到 22°41.863′N,113°40.758′E。
(二)在22°41. 248′N,113°41. 315′E 增设临时航路右侧标1座;在22°41. 200′N,113°41. 130′E增设东方位标1座。
三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位于伶仃水道北段,全长约1.46海里,最小海图水深9.4米,航路中心沿以下三点连线:
1、临时航路北端22°42.0′N,113°40.812′E;
2、临时航路转弯点22°41.248′N,113°41.255′E;
3、临时航路南端22°40.591′N,113°41.154′E。
珠江口船舶安全航行提醒:
珠江口水域船舶密度大,航路复杂,特别是冬季,尤其进入11月份后,冬季季风将由北向南陆续影响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。寒潮大风由于风力强劲,造成海浪较大,对船舶航行作业将产生较大影响,沿海中小海轮、小型集装箱船和砂石运输船舶要特别注意做好防御工作,切勿冒险航行。
1.提前部署,积极准备。及时查阅相关天气预报,做好气象分析,在大风浪到来之前提前部署防抗寒潮大风工作,提前固定甲板索具,调整好船舶压载,关闭水密门窗、锚链舱等。船上人员要切实掌握本船设备的安全状况,平时做好设备的检查、维护和保养工作,特别对平时故障较多的要做重点检查,确保处于良好状态。
2.加强瞭望,谨慎驾驶,勤测船位。按规定守听高频VHF(虎门大桥以内守听08频道/虎门大桥以外守听09频道)和开启AIS。避免船舶偏航和发生碰撞、搁浅、触礁事故,避让时应充分考虑船舶在大风浪中操纵困难因素,及早采取避让措施,并应尽量避免在大风浪中调头。
3.做好货物积载、系固和绑扎。一是注意轻重搭配,特别是箱体货或托盘货,避免上重下轻现象,影响船舶稳性;二是注意避免浪损,通风、导门、水密门、舱盖做好水密措施,甲板货要防止浪击下海,特别是防止集装箱跌落下水;三是注意防货移动,严格按《系固手册》进行加固、衬垫、绑扎,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重大件货物稳固,对件杂货要装紧装密不留空隙,防止遇到大风浪时发生货移影响了船舶稳性而发生意外。
4.谨防船员意外落水。寒潮大风天气情况下,船舶摇晃厉害,船员意外落水的风险高,且水温较低,一旦落水,获救的成功率较低,因此船员在甲板行走、作业过程中应按要求穿好工作救生衣、防滑鞋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品,谨防发生意外落水。
5.调整航速、航向,避免谐摇。大风浪中航行,当船舶横摇周期与波浪周期接近相等时会产生谐摇现象,强烈的横摇,船舶有倾覆的危险,应果断采取措施,适当调整航向、航速,以避免谐摇。航行中船头受浪,当纵摇周期等于波浪周期时,强烈的纵摇会使甲板大量上浪和造成拍底现象,应采取滞航以减少激烈的纵摇。
6.严禁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
穗海航〔2017〕434号
航行通告
为配合广州港49号灯浮南侧航道内沉船(位置:22°41.200′N,113°41.0′E)打捞作业,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正常生产,设置了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位于伶仃水道北段,全长约1.46海里,最小海图水深9.4米,航路中心沿以下三点连线(见附图):
1、临时航路北端22°42.0′N,113°40.812′E;
2、临时航路转弯点22°41.248′N,113°41.255′E;
3、临时航路南端22°40.591′N,113°41.154′E。
二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使用时间:2017年12月2日起每天0600时-1800时,风力小于6级时,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告。
三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使用期间:
(一)撤除广州港49号灯浮,广州港50号灯浮沿航道轴线北移0.4海里到22°41. 863′N,113°40.758′E。
(二)在22°41. 248′N,113°41. 315′E 增设临时航路右侧标1座;在22°41. 200′N,113°41. 130′E增设东方位标1座。
(三)临时航路内实行有计划单向通航,航经船舶吃水按照10%富裕水深控制,速度原则上控制在8节内,禁止船舶在临时航路内并行,追越。
(四)临时航路现场设有拖轮应急,过往船舶除服从广州VTS的交通组织外,还应服从海巡船艇的现场指挥。
四、广州港伶仃水道51-47号灯浮临时航路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:
(一)进港时,船舶航行至47号灯浮时转入临时航路,真航向008°,航行0.66海里抵临时航路右侧标转真航向328°,航行0.8海里抵50号灯浮转入原伶仃航道航行。出港时,船舶沿上述航线反向航行。
(二)33LD锚地暂停使用
五、本通告未规定的,按照《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规定》等规定执行。
六、本通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负责解释。
广州海事局
2017年12月2日
注:
一、本通告在中国海事局网站(http://www.msa.gov.cn)发布。
二、联系人:
广州海事局:刘明勇37051503
供稿:指挥中心
编辑:苗晓刚